制度建设
学校安全工作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发表日期:2019-01-16 来源: 作者: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学校遇突发事件,以最快、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特制定以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办法、报告制度:
(一)每天安排一名干部和德育处教导员值班,学校保安人员值守,年级组安排本年级老师、班主任观察看,负责从早晨学生进校至下午放学期间的校园安全及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
(二)发现危及学生事件,每个教职工都有责任协助班主任、德育处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积极与属地派出所、地区城管、综治办等部门联系并获得支持,协助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一、如遇发生火灾时,学校干部、教师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组织学生、教师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二)切断电源,(如火势不大)用灭火设备将火扑灭;(如火势较大)拨打“119”火警电话。
(三)火灭后,注意保持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四)校长办公室或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及时将火灾事故报告教委及相关部门。
二、学生发生校内伤害事故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班主任、值班教师报告学校主管领导、校医并及时送学生去医院救治。
(二)班主任设法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德育处;
(三)若伤害事故较严重,德育处应及时向教委和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食品供应,主管领导、校医要及时向教委相关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二)迅速采取救护措施,及时将中毒学生送医院救治。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发生其他意外事件(如地震等)时,参照上述步骤作应急处置。
总的原则是:
(一)要保护师生安全,及时疏散师生到安全地带;
(二)发生伤病的要迅速送医院救治;
(三)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原始环境;
(四)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小红门分校